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日期:2020/05/05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夯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通知》(黑教高函〔2020〕66号)相关部署,并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申报面向全校开展,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各高校要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立项:
(一)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
(二)“互联网+”行业领域。推进 5G、物联网、人工智能、 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三)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助推“兴边富民”,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立项级别
(一)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级别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
(二)学校将结合我校项目建设规划,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学校建设规模和项目整体水平,采用专家在线评审的方式,确定向省级推荐的项目。其中,评选为省级重点项目将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立项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 类)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A 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二)创业训练项目(B 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三)创业实践项目(C 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举办创新型企业和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限额与比例
申报限额数量以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数量为基础核算数据,根据我校申报省级项目的限额,各学院按照本科非毕业在校生的1%进行推荐申报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按1项进行推荐申报。 各学院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类别须严格按照 A 类、B 类、C 类 7:2:1 的比例进行划分;申报省级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类别原则上按照 A 类、B 类、C 类 6:2.5:1.5 的比例进行划分。
五、项目经费额度及来源
省级重点项目创新训练(A 类)、创业训练(B 类)项目 1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 类)5 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创新训练(A 类)、创业训练(B 类)项目 0.5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 类)2.5万元/项;此外按《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黑工院发〔2020〕22号)将给予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从“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支持毕业生等创新创业资金”中列支。
六、立项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积极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其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赛,并将省赛成绩作为重要的结题依据。
2.大创训练项目推荐申报要优先考虑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跨学年组建团队。为了更好地促进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提升留省率和企业创办数量,各学院应积极鼓励应届毕业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将成功开办企业并吸纳应届毕业生创业就业列为结题重要指标。
3.各学院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研究,对于优秀项目要在学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为项目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场地、仪器和设备条件,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要优先满足创业实践项目的运行需求,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场地和教师指导,积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完善的保障、服务和支持。
4.各学院应认真填写《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2),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情况依据推荐情况,按比例划分如实填写。
5.各学院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A 类)须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项目所属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中 12 个“学科门类”进行填写。
6.学校将大创训练项目立项情况、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例等纳入到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评比之中。
7.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助项目团队、学生及指导教师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1)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2),待学校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编号后再登录“黑龙江省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平 台 ” (http://210.46.97.234/)进行在线填报,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填报项目,保证填报信息与上报统计表保持一致。项目填报系统将于 2020 年5月 31 日 17 时前关闭。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申报项目的在线申报工作。
8.请各学院于 2020 年 5月 15日前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1)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2)、《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 2)、按要求进行优先顺序排序的《2020 年省级及以上推荐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 3)同时打包发送至刘美多和罗加龙OA邮箱。
附件:
1-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1-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2.《2020 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3.《2020 年省级及以上推荐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夯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通知》(黑教高函〔2020〕66号)相关部署,并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申报面向全校开展,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各高校要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围绕以下方向选题立项:
(一)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
(二)“互联网+”行业领域。推进 5G、物联网、人工智能、 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三)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助推“兴边富民”,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立项级别
(一)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级别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
(二)学校将结合我校项目建设规划,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学校建设规模和项目整体水平,采用专家在线评审的方式,确定向省级推荐的项目。其中,评选为省级重点项目将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立项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 类)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A 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二)创业训练项目(B 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三)创业实践项目(C 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举办创新型企业和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限额与比例
申报限额数量以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数量为基础核算数据,根据我校申报省级项目的限额,各学院按照本科非毕业在校生的1%进行推荐申报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按1项进行推荐申报。 各学院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类别须严格按照 A 类、B 类、C 类 7:2:1 的比例进行划分;申报省级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类别原则上按照 A 类、B 类、C 类 6:2.5:1.5 的比例进行划分。
五、项目经费额度及来源
省级重点项目创新训练(A 类)、创业训练(B 类)项目 1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 类)5 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创新训练(A 类)、创业训练(B 类)项目 0.5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 类)2.5万元/项;此外按《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黑工院发〔2020〕22号)将给予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从“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支持毕业生等创新创业资金”中列支。
六、立项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积极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其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赛,并将省赛成绩作为重要的结题依据。
2.大创训练项目推荐申报要优先考虑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跨学年组建团队。为了更好地促进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提升留省率和企业创办数量,各学院应积极鼓励应届毕业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将成功开办企业并吸纳应届毕业生创业就业列为结题重要指标。
3.各学院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研究,对于优秀项目要在学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为项目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场地、仪器和设备条件,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要优先满足创业实践项目的运行需求,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场地和教师指导,积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完善的保障、服务和支持。
4.各学院应认真填写《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2),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情况依据推荐情况,按比例划分如实填写。
5.各学院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A 类)须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项目所属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中 12 个“学科门类”进行填写。
6.学校将大创训练项目立项情况、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例等纳入到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评比之中。
7.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助项目团队、学生及指导教师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1)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2),待学校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编号后再登录“黑龙江省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平 台 ” (http://210.46.97.234/)进行在线填报,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填报项目,保证填报信息与上报统计表保持一致。项目填报系统将于 2020 年5月 31 日 17 时前关闭。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申报项目的在线申报工作。
8.请各学院于 2020 年 5月 15日前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1)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2)、《2020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 2)、按要求进行优先顺序排序的《2020 年省级及以上推荐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 3)同时打包发送至刘美多和罗加龙OA邮箱。
附件:
1-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1-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2.《2020 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3.《2020 年省级及以上推荐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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