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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地 同堂教学丨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学生在鸡冠区人民法院进行实践教学
供稿单位:人文与师范学院 文字:刘宗梅 摄影:王守花 日期:2024/06/19 浏览:
鸡冠区人民法院是我校国际经贸规则专业的首批实践基地之一,5月16日签约后,双方就开展了合作共建工作。结合大一学生本学期开设的刑法课,鸡冠区人民法院法官与我校师生共同设计并准备了一场“故意伤害”案件的模拟法庭。近日,国际经贸规则专业50多名学生到鸡冠区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并现场开庭,人文与师范学院院长宋瑞斌,副院长孙秀莲,教师刘宗梅,辅导员王守花带领学生参加。鸡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广丹,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于国柱,党组成员、专委徐莹莹,政治部主任黄一鹤等工作人员热情迎接师生。
教学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参观学习。同学们参观了立案大厅、调解工作室、审判法庭、法治文化栏、荣誉墙,政治部主任黄一鹤为同学们介绍了鸡冠区人民法院及法院相关业务,讲解了立案、诉前调解、审判工作及流程,介绍了法律文化与法院文化。同学们通过参观学习,与法院零距离接触,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法官职业有了更感性的认识。
第二部分是举行模拟法庭。法官和教师结合大学生学习生活,编排了一起因生活中的小摩擦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由争吵升级到伤害,三名同学将一名同学打伤,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同学们分别担任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在法官和教师的指导下,同学们结合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刑罚裁量、故意伤害罪等相关知识点,提炼问题,撰写法律文书,法庭审理过程规范、有序。这次实践教学,不仅是理论与实践的良好融合,也是一场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友爱、包容理解,妥善处理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
徐莹莹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点评,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并代表法院欢迎同学们经常到法院实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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