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关于集中开展省级艺术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1/03/12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规划办拟于3月中旬开始2021年度的第一次集中结项鉴定工作,请按照《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审核和汇总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相关要求
1、 结项材料各学院审核,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另附结项汇总表。
2、 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变更审批表。
3、 项目鉴定需三位同行业专家给出评审鉴定意见。
4、 项目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二、 上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的提交时间为3月25日,电子版发到王和鑫OA邮箱,纸质材料送到科技创新工作处413室。
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规划办拟于3月中旬开始2021年度的第一次集中结项鉴定工作,请按照《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审核和汇总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相关要求
1、 结项材料各学院审核,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另附结项汇总表。
2、 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变更审批表。
3、 项目鉴定需三位同行业专家给出评审鉴定意见。
4、 项目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二、 上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的提交时间为3月25日,电子版发到王和鑫OA邮箱,纸质材料送到科技创新工作处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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